各单位、各部门:
国有资产报废和报废资产回收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报废、回收工作涉及各单位各层级。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报废及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工作,形成相关部门联动,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国有资产报废及回收的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资产报废工作
1.报废申请。各单位负责制定报送年度资产报废计划,提交资产报废申请至固定资产科,配合科室做好拟报废资产的实物核实工作,并在资产回收前按照已核定的状态做好资产的保全工作。
2.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科全面负责资产报废工作,指导各单位制定、报送年度资产报废计划;接收、审核各单位提交的资产报废申请,并对各单位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实地核查和实物清点,与各单位核实和确认申请报废资产的存放地点和完好率,形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拟报废资产登记表》,由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通过初步审核后的拟报废资产,固定资产科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提交学校会议讨论审批。
(二)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工作
1.移交回收。各单位按《乐动网页版拟报废资产登记表》已核定的状态和数量,将已报废资产移交给回收服务商,移交过程需有大型仪器公共技术平台科工作人员、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回收服务商等人在场参与,三方对已报废的资产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回收服务商统一运走。
2.归口管理。大型仪器公共技术平台科全面负责已核准报废资产的处置回收工作,与固定资产科、各单位及回收服务商进行对接,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已核准报废资产进行回收。
二、工作流程
(一)二级单位申报
1.报送年度资产报废计划。为进一步规范资产报废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各单位根据自身内控制度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资产清理,制定详实的年度资产报废计划,计划应明确报废资产的范围、数量、报废原因和资产状态等。每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应将签字盖章的年度资产报废计划报送至固定资产管理科。对于未列入本年度报废计划的资产,原则上当年不予报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废的,应提前向固定资产管理科提交申请并说明原因。
2.报送资产报废申请。各单位每年根据固定资产科的通知,开展资产报废申请工作,同时对拟报废资产进行论证,报废论证应综合考虑资产的技术状况、经济价值等因素,确保报废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资产,应评估其是否仍能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经本单位会议审议论证结果后,形成拟报废资产清单,从学校资产综合管理系统申请资产报废,并连同相关材料提交至固定资产科。
(二)拟报废资产实地核查
固定资产科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资产报废申请,实地前往各单位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实物审核,并形成《乐动网页版拟报废资产登记表》,由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三)已核准报废资产处置回收
拟报废资产回收前由各单位负责保管,待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及提交上级部门备案或上报上级部门批复后,大型仪器公共技术平台科根据各单位已确认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拟报废资产登记表》联系回收服务商到各单位进行回收。各单位须做好报废资产的保全工作,确保回收时资产的状态和数量与原核准登记时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拆卸和处置。
(二)各单位配合固定资产科认真清查核实本部门拟报废资产的实际情况,做好核实登记工作,切实做到资产账物相符。
(三)各单位负责将报废电子设备数据完全清空,确保数据的保密和信息安全。
(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得逾期移交回收资产,避免造成报废资产积压、长期或临时占用公用房间和公共场地等情况。同时,应妥善保管待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完成回收。
(五)各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厉行节约贯彻到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不准予报废;对达到报废年限,仍可以正常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不予批准报废;对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的资产,予以批准报废,报废资产实行公开处置。
四、联系方式
上述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资产报废相关工作联系固定资产科,联系人:段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2290676。
(二)已核准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工作联系大型仪器公共技术平台科,联系人:陈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13978306815、1590788030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