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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者:柴华昕 / 发布时间:2024-04-01 / 浏览次数:59

一、开放宗旨

为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充分利用本实验室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良好的研究环境,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本实验室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开放课题,供国内外优秀学者参与研究。为规范开放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放对象

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单位的优秀学者,重点鼓励中青年研究人员申报。

三、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资助的范围和重点领域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研究方向,每年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每年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书。

2.实验室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初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初评意见进行会评,主任办公会根据会评意见确定是否资助及资助额度。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备案。

3.对确定资助的项目在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然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通知,并签署开放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任务书,同时申请人成为实验室的访问学者。

五、开放课题评审原则

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项目目的意义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外及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院所优秀青年研究骨于。

六、开放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一般在1-2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3年。对一些需要持续较长的重大课题应分阶段申请,资助金额采用一次核定按年度分期提付。

2.课题负责人须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年度进度报告和成果证明。课题结束后,须提交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结题报告,并于研究工作结束三个月内报实验室办公室。

3.研究工作结题报告经实验室审查签署意见后,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4.实验室定期检查开放课题进展情况,若发现延误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实验室有权减少或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销资助。同时不报年度报告的,暂停经费使用。

5.开放课题负责人一年以上不参加该课题研究,按中途终止或撤销资助处理或由实验室指定专人继续完成。

七、经费使用及管理

1.开放课题的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项目结题时,承担单位财务部门需出具经费使用明细,以供财务审计。

八、关于发表论文的署名要求

论文作者单位署名应标注:“乐动网页版智慧交通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ITS in 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发表论文论著必须第一标注乐动网页版智慧交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资助号)”

九、开放课题成果管理

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必须向实验室提交:(1)研究工作结题报告。(2)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3)原始技术档案,包括计算机程序、数据、资料等成果资料,并附目录清单。成果所有权由本实验室和访问学者原单位共享。

对未按照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的,实验室今后不再受理课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