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6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六周晚点名提纲
(学生工作处2022年3月25日)
本周主题:培育积极心理品质,筑牢心理防“疫”底线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学校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因疫情防控、季节交替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学生可能容易出现情绪低落、注意力分散、学习适应困难等心理现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育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共同筑牢心理防“疫”底线。
1.各学院要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做好开学初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排查工作,对困难学生群体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及时关注和持续跟进帮扶。工作中如发现疑似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请及时按程序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文件3月14日已通过ERP下发)。
2.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乐动网页版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试行)》,切实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能力,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做到关注及时、措施得当。(详见附件)。
3.各学院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详细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及宿舍人际关系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开展困难学生群体帮扶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做好对隔离观察学生的关心关爱与心理疏导工作。
4.各学院要加强“学院心理工作站—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公寓社区宿舍长”三级工作网络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学院心理工作站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依托三级工作网络创新心理育人宣传教育方式,通过晚点名、主题班会、线上线下活动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晚点名要点:
一、学生教育管理
1.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请各学院结合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主题,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社区安全文明教育的通知:
(1)当前,各学生社区自习室已开放,请各学院教育引导学生自习期间自觉佩戴口罩;自觉保持自习室卫生整洁,离开时将书本摆放整齐;妥善保管私人物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擅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自习室。
(2)请各学院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协助公寓管理人员开展违章电器大检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学生事务通知
1.关于2020年“青羽计划——感恩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结果的通知:经团队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将结项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2.关于做好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 〔2022〕6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退役士兵享受助学金情况排查,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3.关于学生证补办的通知:学工处将于3月28 -31日(工作日)进行学生证补办工作,请各院通知需要办理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具体详见附件。
三、学院通知
1.关于开展“定制”线上双选会的通知:为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安全、便捷、高效的双向交流平台,推动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计划在4月份为各学院“定制”符合毕业生求职需求的各类专项线上双选会,请有需求的学院于3月30日前与就业中心徐学武老师联系报名。
2.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外宿情况排查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全面掌握学生外宿情况,有效维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学院组织辅导员逐个宿舍、逐人进行外宿情况摸排,全面掌握学生外宿动态。
(1)对已办理外宿手续的学生,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接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建立管理台账,掌握学生外宿动态。学院要定期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外宿地,查看学生住宿条件、设施情况等,核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院要主动关心外宿学生,加强家校联系,要求在外住宿学生保持与所在学院的联系,每天报告安全等情况。
(2)对未办理手续擅自外宿的学生,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请各学院在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学院外宿情况排查报告至教育管理科。
3.关于开展评选2022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2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2〕5号)要求,请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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