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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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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小学期”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点击量:199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夏季“小学期”和暑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夏季“小学期”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持续绷紧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全面开展实验室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及实验动物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必须停止实验,并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落实安全管理控制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开展实验时无人值守。开展燃烧、剧毒、有害微生物、高温、高压、辐射等高风险实验时,责任教师必须在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使用危险化学品前,要认真阅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实验室内严禁存放过量危险化学品,存放时应科学分类、规范储存,且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得将有害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

    (三)做好实验气体安全管理

    不得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设置气瓶间。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气瓶。减少实验室内气瓶数量,尤其是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气瓶。气瓶应确保安置稳固、分类存放,通风良好,远离热源、电源,避免碰撞、倾倒和暴晒,做好验收、使用登记,不使用时及时关闭总阀。

    (四)做好生物实验安全管理

    严禁违规开展超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的实验。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物的验收、使用、灭菌、处置、回收等工作。

    (五)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管理

    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安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各学院认真落实并完善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措施,并确保信息畅通。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准确判断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逐级上报。

    四、落实假期仍运行实验室备案工作

        对假期仍运行的实验室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制定实验室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准确填报《夏季“小学期”和暑假实验室运行备案登记表》(附件),在各学院备案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于2024712日(星期五)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919437@qq.com



    附件:夏季“小学期”和暑假实验室运行备案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