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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点击量:10

    各有关学院:

    根据《乐动网页版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桂电教〔2021〕37号),现组织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一、评价目的

    通过采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相关数据,评价全校各专业2024届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

    二、评价范围

        2024届毕业生的专业。

    、评价组织及评价方式

    “学院指导、专业实施、学工配合”的形式完成

    各专业在学院领导下实施本次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具体工作。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组织专业专任教师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实施评价。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毕业生参与相关调研工作。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采用基于课程的定量分析法和基于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问卷调查的定性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各专业针对2024届毕业生,综合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结果形成分析报告。

    四、相关要求

    1.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机制体制、基本情况、评价过程、毕业要求及指标点描述、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

    2.凡准备申报、已申报、受理或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严格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规范要求进行

    3.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包括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其中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一般每四年进行一次,它是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要一环,原则上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大修之前完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随课程评分工作一同完成。

    4.开展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衡量和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持续深化专业内涵建设的需要。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根据各专业不同特点,统筹组织好各环节,有序推进评价工作的高效开展,请各学院在9月15日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word版及盖章的PDF版提交至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科邮箱guetglk@126.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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