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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点击量:10

    单位

    为深化通识教育改革,提升通识课程教学质量,根据2021年5月下发的《乐动网页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启动2023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参评课程为我校2023年开设的通识必修课中的“军事理论”、“写作与沟通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必修课中的其他课程归开课学院评选)及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至2023年秋季学期(含)至少已开设两个教学周期。

        (二)课程主讲教师为我校在职教师,师德师风优良,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教学效果好,特色鲜明,当年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

        (三)课程注重立德树人,彰显通识教育目标,特色鲜明,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育人成效好,受学生欢迎。

    、评选流程

        (一)课程主讲教师

    申报人(课程主讲教师)向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23“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评选活动申报表》(附件1)。

    2.课档案:包括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ppt不超过3个课时)、课程考核方案等。所提供材料应能够充分体现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特色。(若支撑材料较多,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加入目录)。

        (二)通识教育中心组织评选

    通识教育中心对申报的课程组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进入评审环节,评审工作将在考察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后作出综合评价:

    1.课程资料考察。学校组织评审专家查阅课程申报材料。

    2.教学成效考察。最近两期学生评教结果或督导(同行)听评课结果。

    3.学生满意度。收集学生对申报课程在教学方面的评价及意见。

    、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申报人于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通识教育科。其中:纸质版1式5份;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dtsjyk@163.com。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2290071 

      址:花江校区行政办公楼310

     

    附件: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申报表

     

                                   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

                                         20231212

    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