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通识教育改革,提升通识课程教学质量,根据2021年5月下发的《乐动网页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启动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评课程为我校2023年开设的通识必修课中的“军事理论”、“写作与沟通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必修课中的其他课程归开课学院评选)及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至2023年秋季学期(含)至少已开设两个教学周期。
(二)课程主讲教师为我校在职教师,师德师风优良,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教学效果好,特色鲜明,当年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
(三)课程注重立德树人,彰显通识教育目标,特色鲜明,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育人成效好,受学生欢迎。
二、评选流程
(一)课程主讲教师申报
申报人(课程主讲教师)向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评选活动申报表》(附件1)。
2.课程档案:包括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ppt节选(不超过3个课时)、课程考核方案等。所提供材料应能够充分体现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特色。(若支撑材料较多,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加入目录)。
(二)通识教育中心组织评选
通识教育中心对申报的课程组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进入评审环节,评审工作将在考察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后作出综合评价:
1.课程资料考察。学校组织评审专家查阅课程申报材料。
2.教学成效考察。最近两期学生评教结果或督导(同行)听评课结果。
3.学生满意度。收集学生对申报课程在教学方面的评价及意见。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于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通识教育科。其中:纸质版1式5份;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dtsjyk@163.com。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2290071
地 址:花江校区行政办公楼310
附件: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申报表
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通识好课堂”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