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助困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5号)有关精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要按5%的比例,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校要按4%的比例,提取“专用基金-学生助困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及发放学生奖学金。
2023年度计提助困基金:20,769,557元。2023年度累计使用助困经费19,528,396.30元,本年度助困基金结余金额为1,241,160.7元。
财务处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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