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乐动网页版参军入伍和退役复学学生优待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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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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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入伍和退役复学学生优待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西自治区关于高等学校征兵工作的文件精神,鼓励我校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相关优待政策。
一、2021年以后(含2021年)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且列为学校征集任务计划的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非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 3000元,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 5000元。
二、应征入伍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学校免收住宿费。
三、免修课程成绩认定参照《乐动网页版退役复学学生免修成绩认定办法》桂电教[2019]36号执行,免修成绩为85分,直接获得学分。
四、退役复学后所修课程的最终成绩按实际成绩的1.5倍进行折算后记录,即最终成绩=1.5×(平时成绩+考核成绩),最高不超过85分,实际成绩超过85分的,按实际成绩记录。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时,如有课程成绩不合格且因入伍时间而错过补考的,可单独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录。
五、转专业参照《乐动网页版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完成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及获得相应学分,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考核,优先考虑。
六、本科生退役复学后,在各类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应征入伍学生在部队表现优秀,退役复学或入学后,满足毕业条件并获得学位的,毕业时学校授予“国防之星”称号,择优推荐为“区优秀毕业生”。
七、攻读硕士研究生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我校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一般均低于国家线。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退役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符合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必备条件者,在综合表现加分中由各学院酌情进行加分。
八、全程关爱应征入伍与退役复学学生,适时组织人员到部队看望慰问应征入伍学生。建立“一人一档”掌握学生信息,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学业有困难的退役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立“退役学生士兵之家”鼓励退役学生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
九、此优待政策从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