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学校与北海交流合作工作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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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7日
关于加快推进学校与北海交流合作
工作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实现学校与北海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助力广西科技创新和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与北海双方实际,决定建立双方定期互访、推进落实、信息通报等双方交流合作有关工作机制,现制定有关工作落实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平秋 徐华蕊
副组长:陈贵英 聂 慧 刘宝臣 周 娅 张文涛 潘开林
成 员:黄 可 陈松青 陈名松 王兰文 王 荣 曾宪立
王 江 常 亮 曹卫平 张 波 刘永根 高文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名松同志兼任,成员为党政办公室和北海校区相关人员。
二、工作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学校与北海市对接的包括见习、就业、在职培训、创业、课题攻关、共设研发机构等在内“十大需求”工作,加强谋划推进,推动解决交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双方各项合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北海有关单位沟通和对接联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等。
三、工作任务
(一)见习合作。学校与北海共同制定见习实训合作方案,建立健全学生到企业见习实训制度,北海支持龙头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带动电子信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见习实训,按规定为见习学生办理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推进见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的合法权益,增强见习实训吸引力。(学校责任单位:教务处牵头,学生工作部(处)、北海校区、各学院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引导就业。学校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开设定向培养班,输送“定制型”人才,北海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学校设立奖学金、举办活动,提前与学生培养感情、提高影响力,鼓励企业提高待遇、完善晋升途径,提升招聘核心竞争力。研究出台北海就业优惠政策,主动组织企业到学校开展招聘宣讲,充分发挥北海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吸引电子信息产业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及高端服务业所需的软件研发、大数据、美工设计等专业人才。(学校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牵头,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北海校区、各学院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在职培训。充分发挥学校干部培训基地、继续教育等优势,承接企业技能提升、创新管理、规划发展等各类在职培训班,强化企业在岗职工教育培训力度,着力让学校成为北海企业职工“充电站”。(学校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组织部、北海校区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创业合作。协助制定孵化器与北海合作方案,共享学校师资、技术、信息、文献资料、科技创新平台,加速科技型企业成长,引导学校优秀创业学生项目、学校校友引荐项目入驻孵化器,引入学校优秀师资担任创业导师,提供全面系统的创业辅导,定期合作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创新创业氛围,推动学校与科技企业协同创新,指导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成果交易深化合作。北海给予入驻项目三年免费孵化,以及给予落地2年内实现上规入统的学校(引荐个人)项目一定的奖励资金。(学校责任单位:校团委牵头,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北海校区、学生工作部(处)、校友办公室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五)课题攻关。推动企业与学校产学研合作,致力于产品技术升级创新,学校将企业生产一线的实际需求以及重大技术攻关作为科研选题,着重研究突破“卡脖子”难题,创造出新技术、新产品,双方合作申报科技厅、工信厅等厅局科研项目及财政支持,共享科研成果并促成核心技术产业化。(学校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六)共建研发机构。北海引导企业与学校共建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共享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探索与北海共同设立项目基金,解决合作项目所需资金问题。(学校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牵头,财务处、相关学院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七)专家指导。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组织学校相关专业教授到北海交流,深入电子信息企业指导授课,给予针对性的专业辅导。(学校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八)合作办会。联合北海共同举办学术沙龙、电子信息产业论坛等高端会议,吸引优秀的电子信息产业专家集聚北海,提升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品牌知名度。(学校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牵头,教务处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九)决策咨询。与北海达成具体协议,建设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智库,在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提供战略咨询和评估服务。同时,北海支持企业聘请学校专家教授为顾问,为企业发展规划提供智力支持。(学校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一县三区、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十)干部培训。与北海研究合作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培训班,开设产业基础知识、产业发展趋势、行业相关企业分析等课程,提升政府干部电子信息产业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学校责任单位:组织部牵头,继续教育学院配合;北海责任单位:市组织部牵头,各市直单位配合)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组织精干力量稳步推进与北海交流合作有关事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牵头制定各项任务的细化方案,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推进、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汇报对接。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以及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对接,及时跟踪落实对接成果,积极争取政策与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