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于红艳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3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929日(星期五)至10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

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其中107日补105日(星期四)的课,108日补106日(星期五)的课。

二、值班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离开校区所在地,保持信息畅通,如有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做好信息上报。

北海校区、南宁研究院、桂电中学、附属学校、桂电幼儿园和产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放假和值班。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对实验室、研究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相关部门要确保后勤、医疗、网络等各项保障工作的正常;

3.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27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纸质签字盖章版送党政办综合科(花江校区办公大楼530室),联系人:姜靖宇,18593271816


党政办公室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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