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24日 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
考点:乐动网页版 花江校区第十七教学楼503室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我县引进人才文件精神以及相关人才政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3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引进编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110名。
二、招聘对象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四)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五)18周岁以上,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方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
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条件详见《合浦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报考合浦县人才服务中心使用人才专项编岗位的考生,须服从调剂。
五、报考程序
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可登录相应高校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报考岗位的专业设置及分类,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或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引进人才招聘,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合浦县招聘主管部门将组成招聘工作组到区内外相应的高校举办人才招聘会。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合浦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盖章的学历证明,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年3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组织考试。
现场招聘会安排:
(1)第一考点:贵州师范大学,3月16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花溪校区公教六号楼GJ6401教室;
(2)第二考点:贵州财经大学,3月17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正德楼五楼宣讲室518;
(3)第三考点:云南农业大学,3月20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众创空间路演大厅;
(4)第四考点:昆明理工大学,3月21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呈贡校区常设市场103(怡园师生超市对面);
(5)第五考点:桂林理工大学,3月23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雁山校区校园招聘中心宣讲室(二);
(6)第六考点:乐动网页版,3月24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花江校区第十七教学楼503室;
(7)第七考点:广西大学,3月27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东校园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1会议厅;
(8)第八考点:广西财经学院,3月28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相思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小礼堂;
(9)第九考点:广西民族大学,3月29日上午9:00,报名截止时间:10:00,具体地址:二坡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202宣讲室。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将根据实际疫情情况确定,届时会在相应考点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通告,请及时关注。为尽快完成招聘,解决各单位急需用人需求,如未能在2023年4月29日前进行调整的,则取消该考点现场招聘,进行下一个招聘程序。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每人仅限选报其中一场招聘会的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每场招聘会报名前现场公布之前每个岗位的累计报名人数。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职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按实有报考人数开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合浦县招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每场招聘会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招聘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视该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决定是否进行附加测试。如所报考的岗位须进行附加测试,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排名前40人,确定为面试人选。40人内末位考生出现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附加测试成绩不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测试科目、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满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招录分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3. 签订就业承诺书
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报考每个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为考察人选并签订就业承诺书;如签订就业承诺书人数达不到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则待此次有关高校所有现场招聘会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已开展的现场招聘会所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将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招录分数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享受待遇
在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
上符合规定的给予相应安家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
七、其它注意事项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请报考人员提前向有关高校了解进
入校园相关规定,遵守高校入校的规章制度。
八、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70366、7260166。
附件:⒈合浦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2.合浦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合浦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合浦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