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院级教育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3年10月12日 9:54 点击:[240]
为持续落实OBE理念,进一步推进学院课程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个人申报、专业推荐、专家评选,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2023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31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建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应按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乐动网页版“金课”建设指南》(校教[2023]17号)文件的建设标准执行,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全面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和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型。
2、学院对立项项目予以专项经费资助(具体详见附件),经费使用按照《乐动网页版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电教[2022]35号)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其中课程需至少完成1个教学周期的教学任务,并持续开课。
3、学院督导委员会要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应项目。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