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继续开展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2024年6月27日前,各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工作需求填写《乐动网页版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未按时报送岗位需求的单位默认为不设岗。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根据当年经费预算和各单位申报情况审批助管名额,原则上各单位助管岗位数量不超过上学期设岗数量。
二、岗位聘任
1、各设岗单位根据审批名额自行组织相关岗位聘任,待确定岗位人选后及时将最终岗位聘任材料(附件2和附件3)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需注意认真核实所聘任研究生是否同时担任其他单位的兼职辅导员或助管工作(如有重岗,其岗位津贴由设岗单位自行承担)。
2、所有聘任程序完成聘任材料报备齐全后,助管再开始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其发放岗位津贴 。
三、岗位管理
1、各用人单位自行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的管理工作,可参照《研究生助管工作时间统计表》(附件5)自行制定助管考勤表,据此按月报送助管工作量。
2、各单位研究生助管聘任及过程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按年度存档备查。
四、津贴发放
1、从2024年7月份起按实际工作情况发放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助管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酬金标准为12元/小时。
2、每个月5号前,各用人单位将上个月的《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发放表》(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岗位津贴表发送至yulj@guet.edu.cn),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再收表,津贴推迟到下个月发放。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根据各单位工作量报送情况,统一制表发放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
寒暑假期间不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如有工作需要所产生岗位津贴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地址:花江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204室
联系电话:0773-2310502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