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科范围
申请学科为学校已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机械工程(代码0802)、光学工程(代码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代码0804)、信息与通信工程(代码0810)、网络空间安全(代码0839)。
二、遴选条件及材料
申请人应满足《乐动网页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桂电研〔2023〕23号,附件1)的申报条件。
申请人填写《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2),并提供如下相关的支撑材料: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证明。
(2)职称、年龄符合要求。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具有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经验。提供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完整一届博士生证明。
(4)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学术造诣。提供近五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下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SSCI/A&HCI/EI/CSSCI期刊源发表的论文证明(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收录证明等复印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具备充足的科研经费等培养博士生科研条件。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提供科研项目证明(项目合同,或项目立项文件,或验收证书的复印件);提供近三年内主持的科研项目到位经费证明。
(6)个人简介(至少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介绍、立德树人成效等)。
破格评选者,除提供以上支撑材料外,还需提供满足破格条件的支撑材料证明。
请按照以上排序,装订好各支撑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本次采用电子版进行同行通讯评议,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完全一致。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于11月10日前,将《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纸质版1份,递交到博士点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
2、各学院严格按照博导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材料与资格审查、组织学科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表决,确定博导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7日前将附件2、附件3、支撑材料、会议纪要(均需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同行通讯评议。
4、申请结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发文公布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