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我校网络空间安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用统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交通运输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将参加本次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内容
主要核验学位授权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重点关注是否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具有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目标,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是否拥有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师资队伍;是否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否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是否持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等。
二、核验程序
(一)本次核验工作将依托“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访问地址https://xwd.chsi.com.cn)开展。核验工作相关环节,包括方案发布、数据采集、材料上传、专家评议、结果反馈、学位授予单位申诉等,均在本系统开展。
(二)各参检学院根据核验工作方案准备核验材料并上传至“系统”,同时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应当按有关保密规定脱密处理。
(三)各有关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乐动(中国)工作会议,在充分评议基础上,对核验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对于表决意见为“不合格”的,分为“限期整改”和“撤销学位授权”处理。对于未按时提交核验材料的核验点,提出“撤销学位授权”处理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学位点专项核验工作是对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点建设工作质量的全面检查,注重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持续加强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学院主要领导应亲自部署,由分管领导统筹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组全力以赴完成核验工作,
(二)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学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按照核验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力有序地推进专项核验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于多学院招生的学位授权点,要保持协调联动。
(三)各有关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数据、材料的质量关。精准对标对表提供有关数据材料,确保表格填写完整、材料提供详实,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
11月1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件下载)填写,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完善后,电子版信息表发至邮箱yjszlb@guet.edu.cn。学校组织第一次报告评审会。
11月8日前,各学院根据报告评审会意见完善修改信息表,完成“系统”填报上传。相关材料(盖章pdf扫描版和word版)发至电子邮箱(同上)。
联系人:廖永富 联系电话:18977324360
电子邮箱:yjszlb@gue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