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优秀学子勤奋学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到顺德进行创业就业,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我校设立“智造顺德”奖学金,学校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智造顺德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乐动网页版品行端正、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就读,含博士和硕士)。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智造顺德奖学金奖励研究生总人数为33人,奖励标准3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智造顺德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积极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就业者优先;
(六)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等条件下,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者优先评选。
(七)本学年度未获其他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本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已用于参评其它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智造顺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初评工作,填写评议记录表(附件3),并对初评结果(附件4)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为确保评审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注意公示时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同时公示1-2名候补学生名单。候补学生材料暂不上报,由学院备存,待后续有需要时再通知上报。
(三)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奖学金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31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yulj@guet.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不接受研究生个人提交。
报送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包括:
(一)《智造顺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需要纸质版和电子档,加盖学院公章;
(二) 相关支撑材料,只需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三)《智造顺德奖学金评议记录表》(附件3),只需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四)《智造顺德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附件4),只需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五)《智造顺德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需要纸质版和电子档,加盖学院公章;
(六) 经学院推荐并公示后的获奖学生发言稿(附件6),只需电子档。
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评选结果有失公平的学院,学校将取消其下一年的参评资格;对于公示后因取消资格引起的名额空缺不增补。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2310502,办公地点:金鸡岭校区二教2409。
附件:
1、智造顺德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智造顺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智造顺德奖学金评议记录表
4、智造顺德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5、智造顺德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6、智造顺德奖学金获奖学生发言稿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