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领益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107

 

各学院:

为了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减轻我校学生经济负担,鼓励优秀学子勤奋学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到领益智造就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领益奖学金”,学校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领益智造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乐动网页版品行端正、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就读,含博士和硕士)。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领益奖学金奖励研究生总人数为7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领益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等条件下,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者优先评选。

(六)本学年度未获其他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本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已用于参评其它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领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初评工作,填写评议记录表(附件3),并将初评结果(附件4)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为确保评审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注意公示时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同时公示1-2名候补学生名单。候补学生材料暂不上报,由学院备存,待后续有需要时再通知上报。

(三)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审定后,学校组织实施奖学金发放并对获奖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31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yulj@guet.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不接受研究生个人提交。

报送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包括:

(一)《领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需要纸质版和电子档,加盖学院公章;

(二) 相关支撑材料,只需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院领益奖学金评议记录表》(见附件3),只需要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

(四)《领益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见附件4),只需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

(五)《领益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需要纸质版和电子档,加盖学院公章;

(六)经学院推荐并公示后的获奖学生发言稿(见附件6),只需电子档。

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评选结果有失公平的学院,学校将取消其下一年的参评资格;对于公示后因取消资格引起的名额空缺不增补。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2310502,办公地点:金鸡岭校区二教2409。

附件:

1.领益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领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学院领益智造奖学金评议记录表

4.领益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5.领益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6.领益奖学金获奖学生发言稿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