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导师和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将于本学期第7周提交学位论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学院、学科要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重点抓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任。
二、加强导师指导
研究生导师是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培养制度,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导和质量把关。
本学期将迎来南宁研究院的首批毕业生,为保障南宁研究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导师务必要认真落实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督促学生认真修改完善,把好质量关,确保在国家和广西区学位论文抽检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三、规范论文撰写
研究生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撰写,注重格式规范,遵守学术道德,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学位论文。各学院应在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色,细化本单位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细则,并及时向研究生公布。
结合往年抽查、送审、评阅等情况,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请提前自查。
1.选题不规范。学位论文题目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不符,论文选题、研究方法创新性不够等。
2.图、表格式不规范,图、表排版、命名、注释、单位等问题严重。图片质量差、模糊不清等。
3.数据引用不规范。实验数据的来源、排列方式、数量单位不统一等使用不规范或错误,数据前、后不一致,缺乏真实性、可靠性等。
四、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
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重点关注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建立“重点关注研究生”清单,把提前或延期申请学位的、再次申请学位的、导师退休离职或长期不在校的、校外导师指导的、“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等纳入“重点关注研究生”清单,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
五、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使用,加大惩戒力度
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应加大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把关力度,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坚决抵制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加强防范、加大查处力度。
对于学位论文在国家和广西区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学校将依据《乐动网页版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及招生管理办法》(桂电研〔2022〕16号)有关规定,对学院、导师进行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