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的截止时间为10月9日(系统开放时间:10月1日00:00—10月9日24: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
注:根据《乐动网页版研究生管理规定》(桂电研[2017]21号),学生需按时交纳学费,请欠费的研究生抓紧时间尽快缴清学费。所在学院负责人员自行到财务处查询研究生缴费情况。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了提高博士论文质量,在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对博士学位论文预先审查,判定其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
1、预答辩流程
学生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 “博士学位管理”-“预答辩管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学位论文,提出预答辩申请,提交后通知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选聘预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工作,至少提前三天在网上录入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并将答辩时候告知给学生、导师、答辩委员和督导。预答辩完成后,研究生秘书在网上录入答辩成绩和学位论文修改意见。
2、预答辩要求
预答辩由所在学院组织开展,答辩程序参照授位细则中学位论文答辩部分。预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教授或具体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论文指导教师应列席预答辩会议。答辩专家应事先审阅学位论文,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答辩后对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预答辩通过”或“预答辩未通过”的结论。
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应根据参加预答辩的专家和导师意见对论文做相应修改,半年后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依据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并将预答辩的相关情况应在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会上向答辩委员会进行说明。
3、预答辩时间
预答辩在9月22日之前完成,学院于9月24日将《乐动网页版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交至学位办。
三、科研成果电子档提交
科研成果的提交不受系统开放时间的限制,必须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完成提交和审核。
学生登录 “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 “博士学位管理”-“科研成果”或“学术论文”,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通知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审核后学院再进行审核。
四、学位论文电子档提交
满足送审条件的研究生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提交,否则系统会自动限制提交。
1、提交和审核流程
学生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博士学位管理”-“论文送审”,填写相关送审信息,上传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自评表。学位论文格式参见下载专区中《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删除“致谢”部分,文中不能包含本人和导师的任何个人信息,封面使用下载专区中的《盲审论文封面》),文件必须为PDF格式。
学生完成提交后通知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审核完成后学院再进行审核。
2、审核时间
导师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审核。10月1日至9日(24:00)之间,学生和导师的权限均为开放状态,学生必须在此期间完成提交;10月10日至15日(24:00)之间,学生权限关闭,只有导师审核时退回论文让其修改,学生才能提交;10月15日系统关闭之后,导师再退回论文,学生也不能再进行交。
学院在10月17日之前完成审核。
五、学术不端检测
为防止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除保密论文以外的所有学位论文都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学院审核完学位论文后,学位办将统一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届时会将检测结果反馈至智慧校园,若文字复制比<10%,检测合格;若10%≤文字复制比<30%,需返回继续修改论文,并重新检测;若30%≤文字复制比,则取消本次送审资格。
学位论文的不端检测一旦通过,就不能再做任何修改,直接进行电子档评审,请大家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六、纸质材料提交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博士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一览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内容,封底。如论文未见刊,需提交录用通知和版面费发票。
所有成果的投稿时间必须在博士在读期间。作为毕业条件的期刊论文必须已见刊并提供图书馆盖章的收录证明。
3、以上材料于10月9日前直接提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学院审核后于10月14之前将上述材料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相关表格下载网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博士学位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