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将学校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的目的
全区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均要参加2023年度本科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全面反映学校基本教学状态,促进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实现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所采集数据将应用到高校生均拨款核算、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教学质量分析及预警等各项工作中,数据填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采集数据的说明
1.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2.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4.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3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数据采集的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在认真总结、汲取2022年数据统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开展本年度工作。遵循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详实性,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情况。本次数据采集原则上应与当年高基表保持一致。
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每年均需采集填报,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并于9月21日前填写统计工作人员(具体填报)通讯录(附件4)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guet.edu.cn,并加入桂电数据采集群(QQ群:104467786)。
3.任务分解。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和《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统筹部门负责统筹单张全表,参与部门负责具体归口数据的填报,详见附件1-附件3。
4.此次数据采集工作量大,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填报指南和填报说明,积极配合做好数据的统计填报工作。各单位请自行按照分配账号登录网络填报负责数据,网址http://udb.heec.edu.cn。
5.数据提交时间:由于填报数据间存在逻辑关联,即日起由党政办、教务处、人事处、北海校区依次填报基础数据表,请其他部门于2023年9月21日开始数据填报工作,各单位所负责的数据表(上传附件的请打印附件纸质版)于9月28日完成。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0901.pdf.pdf
附件2: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0901.pdf.pdf
附件4:2023年乐动网页版本科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讯录.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