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关于招收博士生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凭公示名单及身份证入校。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5月9日上午9:00正式开始,地点:花江校区花江智慧谷3号楼3-515会议室。请所有考生8:30前到达指定复试地点拷贝PPT,PPT命名方式:姓名-联系方式。

(三)复试缴费

我校复试费120元/人。请复试考生于5月812:00前缴纳。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复试流程详细说明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一: 根据复试的时间安排,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至少提前30分钟准备到达考场,等待进入考场;

步骤二:复试工作秘书提前30分钟与考生联系;

步骤三:复试工作秘书对考生的身份进行一一核验,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备查;

步骤四:考生按照编号顺序实施面试;

步骤五:考生准备候考,等待秘书叫号;

步骤六:被叫到号的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再次出示身份证,由考官和秘书再次核验身份;

步骤七:考生按照要求进行面试;

步骤八:本场面试结束,退出考场;复试结束。

(五)复试内容

具体请参见《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中的具体要求。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一)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按指定位置等候。面试开始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二)如开考后直至学院复试结束一直联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三、其他补充说明

(一)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因故放弃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学院。

(三)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包含考生在内的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录屏、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五)办公地点:花江校区花江智慧谷3号楼3-403室

联系电话:15277385230  联系人:老师

四、本办法由乐动网页版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