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4-18 点击数:828
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规范办学,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践行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机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乐动网页版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龙雪梅 刘期怀
副组长:龙腾飞 李郴良 吴孙勇 祝光湖
成 员:李姣芬 林尤武 覃永辉 蒋贵荣 蒋英春 王 晟
赖 艳 李冠霖 王 瑛 凌 琳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为赖艳,成员为王瑛、凌琳。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开展各项就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和审核申请学生是否达到转专业条件;负责实施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教务处在春季学期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当年度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二)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和接收计划。
(三)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学院的接收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和专
业兴趣,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转入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申请转入学院的要求接受转专业考核。
(四)学院考核。学院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对拟转入本学院学生的综合考核,产生转专业的拟录取正式名单,无论我院接收计划指标是否有剩余,均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五)教务处审核。学院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转专业学生名
单报教务处审核。
(六)审批发文。教务处在部门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
且无异议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三、转专业学生申请条件
今年,我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划接收20名转专业本科生,应用统计学专业计划接收15名转专业本科生,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计划接收10名转专业本科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为大学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进行学习。具体条件如下:
(一)对于申请转入我院的大学二年级学生,要求已修的必修数学课程(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学生学分绩排名本年级、本专业前50%或学分绩80及以上;
(二)对于申请转入我院的大学一年级学生,要求学生学分绩排名本年级、本专业前40%;
(三)对数学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
四、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
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乐动网页版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以下四个标准来确定接收人选:
1.原专业成绩;
2.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3.面试综合成绩;
4.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
态度、爱好、兴趣、潜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
具体转专业考核方案:
学院采用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并根据学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大于60分者择优足额录取。其中:
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100分*40%+面试综合成绩100分*60%。
五、考核时间与地点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及疫情防控状况决定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一经决定立即通知。
六、递交申请联系人、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773-2291272
投拆电话:0773-2291272
邮箱:1151009937@qq.com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