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李德健、姜宇航两名学生的学籍处理退学决定
作者: 时间:2022-12-16 点击数:2
兹有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李德健(学号:1400710323)、姜宇航(学号:1400720223)2名学生,因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条件,根据《乐动网页版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退学处理(见桂电教[2022]37号)。
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述,无异议者应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2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乐动网页版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22年12月16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