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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节、教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
2022年09月13日 10:18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节、教师节将至,为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全力打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环境,确保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风清气正过节,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创建清廉校园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清廉过节、勤俭过节。

二、严明各项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廉洁规定

全校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相关纪律,勤俭节约、移风易俗,过一个健康、文明、轻松、平安的节日。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3.严禁用公款走访、宴请、接待亲友;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或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监督管理,做到早警戒、早提醒,促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十个严禁”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73-2290659

邮箱:jub@guet.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0229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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