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59 点击数:2436
根据《乐动网页版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乐动网页版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及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录原则。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应充分发挥考核专家组的作用,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学术成果、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为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要求和实施方案,提交博士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面试考核专家组负责学院综合考核阶段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
四、申请选拔流程
(一)报名流程
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学院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申请者应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至学院。
(二)资格审核与公示进入考核名单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学术成果、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核,排除学术成果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考核的名单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申请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复试缴费
我校复试费120元/人。请复试考生于5月20日24:00前缴纳。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综合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专家组依照学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实施方案,对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1、考核流程
(1)面试考核专家组组长介绍综合面试流程;
(2)参加综合面试考核的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考核,其余人员在指定地点等候;
(3)面试结束后,各小组将面试结果提交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考核形式、时间和地点
成立多个面试考核专家组,小组成员分别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考核于5月23日上午08:30在花江校区慧谷1号楼进行,请所有考生上午08:00前到达花江校区慧谷1号楼408会议室按要求完成报到流程,请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全套材料原件交学院现场核验。
3、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每个申请人的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每位申请人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介绍,内容包含: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博士研究计划书等,其中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博士阶段计划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然后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考核专家组具体按照如下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掌握情况(满分20分);
(2)考生科研创新能力(满分45分);
(3)考生未来学习研究计划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情况(满分20分);
(4)考生外国语能力(满分15分)。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考核成绩分开排名,最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1)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按指定位置等候。面试开始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2)如开考后直至学院复试结束一直联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5、其他补充说明
(1)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因故放弃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三天告知学院。
(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包含考生在内的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录屏、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五)公示录取
博士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对综合面试小组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推荐,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由学院上报至学校。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通过网站公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进入考核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收录取工作。
(二)如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或学校纪委提出申诉。
六、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花江校区第5教学楼55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256932
监督举报邮箱:computerjb@gue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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