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23:00 点击数:745
根据《乐动网页版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及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与培养质量,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研究生招生制度,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招生中的自主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及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招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申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应充分发挥审核专家组的作用,强化对申请者的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切实选拔优秀博士生生源。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专家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领导小组要对学院的招生录取结果负责。考核专家组负责学院综合考核阶段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符合《乐动网页版"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满足《乐动网页版2023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申请-考核”外语能力及科研水平报名条件》的相关要求。
四、申请选拔流程
(一)报名流程
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各学院的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及导师以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完成报名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与公示考核名单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学术成果、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核,排除学术成果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审核结果及考核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学院考核专家组,依照学院“申请-考核”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对进入“申请-考核”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
每位申请人准备至少10分钟的PPT介绍,内容包含: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然后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综合考核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查。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情况独立打分,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及考生考核成绩排名,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考核专家组具体按照如下五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掌握情况(满分15分);
(2)考生科研创新能力(满分40分);
(3)考生未来学习研究计划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情况(满分15分);
(4)考生外国语能力(满分10分);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满分20分)。
(四)公示录取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申请-考核”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通过网站公布“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进入考核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收录取工作。
(二)如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他
(一)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须同时获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应掌握招生政策,强化责任意识,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录取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金鸡岭校区第3教学楼3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256932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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