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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息与通信学院刘志成、周航等7名学生的学籍处理退学决定

发布者:吴昌灵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0

兹有信息与通信学院学生刘海波(学号:1800200721)1名学生,休学期满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复学手续也未提出休学申请;信息与通信学院学生刘志成(学号:1500220214)、周航(学号:1500220435)、王辉林(学号:1500210127)、韦淦棵(学号:1500210130)、黄启鑫(学号:1500210215)、李伟宇(1500230411)6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条件,根据《乐动网页版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上述7名学生退学处理(见桂电教【2022】37号)。

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者应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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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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