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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23

根据《关于印发<乐动网页版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信息与通信学院2022年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工作小组领导负责组织和监督转专业工作,各成员负责宣传和考核工作,各秘书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长:李海鸥  张智昱

副组长:林乐平    

 员:张法碧  王俊义  廖可非      邓小芳  

王海涛      陈永和    

 书:吴宇力  陈彩明  赵书铭    

二、接收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关于印发<乐动网页版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电教〔2021〕6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原专业为工学类和理学类专业2021级或2022级学生,未受过违纪处分或受过违纪处分但处分已解除,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入我院专业。

1.学业优秀学生。取得所修培养方案规定的从入学以来的全部课程成绩及学分,学分绩在本年级所修专业(大类)前20%(或所有课程无挂科、应修课程学分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专长学生。取得所修培养方案规定的从入学以来的全部课程成绩及学分,应修课程学分绩在本年级所修专业(大类)前30%(或所有课程无挂科、应修课程学分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且获得过《 乐动网页版本科教学奖励学科竞赛目录( 2022 版)》(桂电教〔2022〕14号)文件中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者具有文艺体育及其他特长,且获得过校级奖励及以上。

学生经考核合格录取后,转入同年级相应专业就读。转入2022级电子信息大类专业的,随同年级专业分流进入各专业学习。转入学生必须按照转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

三、接收人数

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0人。

四、考核与录取办法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初审的学生,组织面试,考核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心理健康状态、专业知识和能力、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创新潜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计)根据原专业应修必修课学分绩和面试成绩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原专业应修课程学分绩×70%+面试成绩×30%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五、工作流程

1.方案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接收转专业计划表》上报学校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转专业宣传。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宣传资料、咨询电话等,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3.学生申请。学生在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并按要求将成绩单、应修课程学分绩排名证明材料、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项目等材料等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

4.学院考核。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材料,确定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组织学生参加考核。

5.公示上报。在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拟接收名单,并与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学校审批。

六、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信息与通信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信息与通信学院办公室(花江校区科技楼409-2)

联系电话及邮箱:0773-2290205357568607@qq.com

二院联系Q群:334927947

投诉电话及邮箱:0773-2290205804720797@qq.com

                           

                          信息与通信学院

                           2023年4月10日

  • 附件【(附件1)乐动网页版2023年度接收转专业计划表-信息与通信学院 更新.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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