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3 点击数:10

各系办、各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命题人员、复试面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承诺》,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范程序;阅卷和面试专家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学生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接受与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复试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的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给考生任何承诺和超出规定的行为,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回避的条款。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力并给学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院纪委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各系办、各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的“十项准则”、“六个严禁”和“七条红线”有关规定。对于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学院纪委举报。学院纪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73-2213600;举报邮箱:donghm621@163.com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纪委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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